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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数字音乐商用版权市场研究报告(35页)

行业报告下载 2019年07月04日 08:19 管理员

中国音乐版权市场的收入主要包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、唱片/经纪公司、版权代理商等版权方通过音乐转授权或版权售卖 所获得的收入。目前版权运营的主要方向包括:1. 音乐内容线上分发,其中数字音乐平台是占比最高的收入来源;2. 音乐 综艺节目及演出表演授权,在过去一度占据了营收的主要份额;3. 影视剧/动漫OST,一般交易频次较低但单价偏高; 4.  内容制作所使用的背景音乐,包含广告营销、游戏、短视频制作等;2018年,中国音乐版权市场规模达到188.3亿元,相 较过去几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,音乐版权价值由此得到体现。2018年中国To C的数字音乐平台总收入达到76.3亿元,其中来自于用户付费的收入为45.2亿元,占比达到接近60%。目前 中国面向用户的数字音乐平台,如QQ音乐、网易云音乐等,已经形成以用户付费为主,广告及转授权收入为辅的成熟商 业模式。目前在政策监管和平台自控下,C端数字音乐平台正版率已达到90%以上,用户音乐内容付费意识有了显著提 升,令平台的商业化发展走上正轨。

有别于用户端数字音乐市场的高速、成熟化发展,企业端的数字音乐市场在中国仍处于启蒙阶段。在2018年以前,由于政 策在B端商用版权方面的盗版打击力度还未及C端全面,因此企业端数字音乐除了在影视综、电视广告等少部分领域有应用 之外,总体仍处于缺乏规整模式和专业运营的阶段。产业链上游的内容创作者由于内容输出渠道有限,其音乐版权的价值 也无法得到完整的体现。而下游的企业用户存在版权付费意识较弱的现象,即使有意识要为版权付费,同样也面临着渠道 对接的难题。在此情况下,中国出现了第一批专门面向B端企业客户的数字音乐商用版权交易平台,本报告正是基于此类 平台的出现与发展,意在探究其对于数字音乐产业的意义。

如同链接买家与卖家的电商平台一样,当混沌的市场需要规整和体系化运营的时候,数字音乐商用版权交易平台作为链接 起“音乐卖家”与“音乐买家”的枢纽应运而生。其在产业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可以概括为:1. 在上游整合资源,为音乐制 作人搭建透明、公正的体系化版权出售平台;2. 在下游优化输出,提升企业用户的音乐版权付费意识与版权使用合规性,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将音乐版权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;3. 对产业链整体进行版权交易的透明化规整,从而促进企业端 乃至整体数字音乐行业的正版化进程。

中国音乐商用版权概念的源起可追溯至上个世纪末,自1992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正式成立以来,从海外引入了著作权集 体管理制度,社会开始对于音乐版权有了初步的概念。1994年,隶属于BMG的松巴音乐进入中国,成为中国第一家版权 背景制作音乐授权机构,主要应用于广播电视领域。自2000年数字音乐在中国开始发展以来,直至2008-2009年,陆续 有百度音乐侵权案、美廉美超市侵权案等先例,社会初步形成了打击盗版、维护正版的意识。经过数年的社会音乐版权整 顿和教育过程,2017年之后,首批数字音乐商用版权交易平台诞生,标志着此行业正式进入商业化发展时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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